询问二次提取公积金的材料

2010-05-16 09:33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是去年7月取得公积金,并拿了商业贷款。请问第二次取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到单位去办手续还是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去办理?要银行还贷证明吧?

管理中心回复: 偿还贷款(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间隔为12个月,贷款结清后半年内凭还款证明可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办理其他类型的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1、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借款银行出具的已还贷款本息额或还贷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原件);3、到省直分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站上下载《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4、所有业务办理均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详情请咨询2662258(归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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