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数额如何确定

2010-04-23 15:37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是夫妻分居两地,2007年左右在妻子所在地一次性付款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不知能取公积金(公积金从没取过),请问现在还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吗?另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如何确定?是指签订购房合同之日前我的公积金余额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办理,逾期不再追溯办理。详情请致电2662258(归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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