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支取的问题

2009-11-06 23:10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管理员同志:! 我与爱人已经买了一套商品房(首套),我们夫妻均是产权人,由于当时办理的是商业贷款,所以现在我们是隔12个月支取一次公积金。 现在我单位正在分配集资建房,我可以买单位以前的旧房子,我的疑问是:在第一套房子商贷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我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我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我爱人的公积金还可以隔12个月支取一次吗?

管理中心回复: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住房,在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允许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你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详情请致电2870272(信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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