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制定完成

2010-09-02 09:40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厦门市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完成,但实施的具体时间和贴息额度的多少还有待最终确定。
    
据介绍,福建省进行住房公积 金贷款贴息的试点,是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城市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帮助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他们的还贷压力。按照这一政策,凡符合所在城市低 收入家庭标准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贷款贴息的职工,应正常缴存(补 缴)住房公积金,并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1年,且无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记录。
    
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完成,正上报有关部门批准,虽然实施的具体时间和贴息额度的多少还有待最终确定,但公积金中心透露,贴息幅度原则上将按照申请人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0%以内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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