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年限

2010-11-11 16:33   来源:承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为缓解职工偿还贷款压力,方便职工购房,承德市对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使用年限最长顺延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延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年限的借款人,退休后不能清户支取住房公积金,待贷款还清后方可全部清户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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