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加快发展个贷业务的通知(2)

2010-11-11 16:33   来源:承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建立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意见》(冀建金管[2008]260号)要求,任何单位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供便利,不得拒绝。对有意阻止、拒绝职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由相关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不予办理资质升级。 织梦好,好织梦

加强与贷款承办银行的协作。在国家规定的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间,存贷款业务要向服务好、效率高的银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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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织梦好,好织梦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和加快发展个贷业务工作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领导下开展,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此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5号)的精神,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扎实推进扩面工作、加快发展个贷业务、扶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政府要率先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及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工作,未达到《条例》规定的最低5%缴存比例的,在2008年底必须提高到5%,并视财政状况逐步提高缴存比例。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财政核发工资单位的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实行代扣,连同财政缴存部分按月拨付,未实现按月缴交的县区,要实现按月缴交。相关部门要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和个贷业务开展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公积金中心、房产管理部门、承办银行要简化个贷审批、产权抵押登记等手续,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书内,保障职工权益;财政审计部门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检查监管内容;工商、税务部门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检时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工会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职工维权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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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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