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归集的相关罚则

2010-06-10 00:00   来源:大庆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内容来自dedecms

2、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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