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的通知

2007-07-03 00:00   来源:黄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的通知
建房改电 [2002] 4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房改办)、直辖市住房委员会(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委(房管局):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2]5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中机发1447),从2002年2月21日开始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 4.14 %下调为 3.6 %,5年以上由现行的 4.59 %下调为 4.05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计、结息规则不变。
  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传[1999]45号)规定,当年归集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照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专户中的沉淀资金,比照结息日挂牌公告的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计息。据此,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管理中心的存款利率,分别由现行的 0.99 %、 1.98 %和 2.07 %下调为 0.72 %、 1.71 %和 1.89 %。

本文来自织梦


  请尽快通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并做好利率政策调整后的衔接工作。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copyright dedecms

  copyright dedecms

 

dedecms.com

 

本文来自织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三月六日 内容来自dedecms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