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

2007-11-13 14:42   来源:荆门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中的“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所购、建、大修住房的产权归职工所有。具体讲,购买住房是指职工首次买下的住房,解决自住住房困难户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私产房;建造住房是指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经房地产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等部门批准建造的住房;翻建住房是指根据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试行《房屋修缮范围标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住房;大修住房是指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试行《房屋修缮范围标准》,需要变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住房。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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