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下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2010-07-28 00:21   来源:桐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桐庐分中心自2008年5月1日起,调整了下岗职工支取公积金规定,原规定需下岗满五周年方能支取,现对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下岗职工即可直接办理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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