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2006-09-28)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指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的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和职工收入状况综合考虑拟定,经市人民政府...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原则(2006-02-16)

1)借款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并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 2)借款人已发生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的,在未偿还逾期贷款前,不准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3)如借款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而实际未用于还贷...


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2006-02-16)

在借款人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三期(含)以上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符合公积金申请的其他条件时,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可贷额度按申请时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与原已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差额,结合所购房屋总价、借款人还贷能...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确定(2006-02-16)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l)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比例确定贷款限额: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的70%,其中购买全装修、精装修房最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的50%; 购买二手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


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验审的内容(2006-02-16)

1)单位是否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2)单位是否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与市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移、封存、启封及提取手续; 3)单位是否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职工按时、足额...


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时间(2006-02-16)

每年7月1日至9月31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情况进行年度验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时,职工个人住房公(2006-02-16)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为单位职工办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2006-02-16)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是指因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变动,需将原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转移到变更后的单位或职工调入单位的行为。转移通知书经转出、转入单位盖章核实后一般由转入单位代为职工办理。...


新参加、新调入职工办理开户、缴存的时间(2006-02-16)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设立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的时间(2006-02-16)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确定(2006-02-15)

借款申请人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用于购买二手房和翻建、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最长的还贷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