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支取

2009-12-29 00:00   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死亡证明及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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