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未成年子女单独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的材料

2010-05-21 00:00   来源:镇江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一、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提供,已转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的由服务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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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下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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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织梦好,好织梦

2、子女的有效年龄证明(如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指18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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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所有权证》及全额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本文来自织梦

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20%以上房款的税务监制收据或购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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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取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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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含)前的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费用。 内容来自dedecms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确有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委托所在单位代办,须提供单位证明(样本请向服务中心索取)、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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